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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毒品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去年共缴获各类毒品170余千克

澎湃新闻记者 朱奕奕
2020-06-23 15:45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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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洛因、大麻、冰毒、麻果、摇头丸、蓝精灵、聪明药等在桌上一字排开……在这场特殊的毒品“展览会”上,上海公安机关介绍了近年来上海禁毒工作新形势。

当前,上海毒品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吸毒人员总量持续下降,新类型毒品虽有发现但未形成蔓延趋势。

2019年,上海共侦破各类毒品案件17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00余人,缴获各类毒品170余千克。2020年1至5月,全市共侦破各类毒品案件51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0余人,缴获各类毒品22.6千克。

2020年6月23日,上海警方展出的各类毒品。 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朱奕奕  图

跨境跨国全力打击毒品贩运

日前,在公安部禁毒局的指导协调下,在云南、湖南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上海公安机关从贩毒末端循线开展全链条打击,奋战一个多月,成功侦破一起特大跨境贩卖运输毒品案,抓获跨境贩毒团伙10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冰毒片剂47千克、冰毒2千克。此案是上海公安缉毒执法中,单次缴获冰毒片剂量最大的个案。

2019年8月下旬,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在侦办一起贩毒案件时,发现涉案毒品来源于湖南、云南边境等地区。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随即指导、会同松江分局组成专案组开展专案侦查。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专案组发现犯罪嫌疑人刘甲长期从事毒品犯罪活动,有从境外购入毒品的渠道,其同伙犯罪嫌疑人刘乙长期活动于云南澜沧地区,该犯罪团伙从境外购入毒品后在多省市组织运输、贩卖毒品。

2019年12月6日,专案组发现该团伙刘乙、周某等犯罪嫌疑人在边境交易毒品并运至澜沧县,随即在滇、湘两地同步开展收网抓捕行动,分别在湖南省邵东县和云南省澜沧县、孟连县等地将刘甲、刘乙、周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当场在运毒车辆中缴获冰毒片剂约47千克,在犯罪嫌疑人杨某、刘乙家中缴获冰毒2千克、毒资90余万元,并查扣作案、运毒用车辆3辆。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刘甲、刘乙、周某等人对境外购买并向境内走私、运输冰毒片剂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甲、刘乙、周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其余2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9年,上海公安机关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措施,成功侦破一起利用国际货运渠道在沪中转,进行跨国走私、贩卖毒品的案件,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7人,缴获冰毒5.6千克,成功截断一跨境走私、转运、贩卖毒品通道。

2019年6月,上海公安缉毒部门根据线索,在2个发自东南亚某国、经上海中转后再运至境外第三国的邮包中查获毒品冰毒共计1.8千克。

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缉毒处迅即会同闵行公安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进一步侦查。

6月23日至24日,专案组又发现2批次共4个以同样手法藏匿毒品中转出境的邮包,缴获毒品冰毒共计3.8千克。

经侦查,专案组发现该犯罪团伙采取的是无现场、非接触的犯罪模式,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长期活动于境外、以网上支付等方式在境外购买毒品后利用国际邮包夹藏寄递、经上海中转后再转运至境外,以此逃避打击。

8月13日,经周密部署、果断出击,专案组成功将自境外回沪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沈某、张甲抓获,随后在上海抓获犯罪嫌疑人张乙、阎某、吴某、朱某,在江苏张家港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到案后,7名犯罪嫌疑人对跨国走私、转运、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随意邮寄精神药品出入境增多

从公安机关打击破案情况看,当前本市毒品违法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缴获的毒品以冰毒等合成毒品为主,但新型毒品也有发现。2019年,全市冰毒缴获量占缴毒总数的48.1%,冰毒案件在大宗毒品案件中占56.3%。同时,破案缴获毒品中除可卡因、大麻等传统毒品外,还先后缴获氟硝西泮、色胺类物质、利他林、莫达菲尼、阿普唑仑等多种新型毒品。

二是破获的毒品案件中毒品以“流入”“中转”为主。外省市流入本市的毒品占全年缴毒总量的91%,境外毒品多为过境中转,境外流入本市的毒品仅占全年缴毒总量的9%。毒品通过陆路渠道流入本市的占56.3%。

三是现有吸毒人员总量逐年萎缩,但呈现年轻化趋势。2019年,全市吸毒人员总数同比下降11.5%。现有吸毒人员中青年人(18至35岁)占31.6%,中年人(36至59岁)占60.7%,抓获的毒品犯罪嫌疑人中青年人占41.7%,年轻化趋势明显。

对此,上海公安机关依托智慧公安赋能,主动创新完善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各项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力遏制毒品在沪渗透危害。

由事后处置向事前管控转变,公安机关加大对隐性吸毒人员的发现查处力度。2019年,新发现吸毒人员占查处数39.8%,2020年1至5月新发现吸毒人员占查处数38.7%。

同时,警方会同海关、铁路、民航、邮政等职能部门,加大对境内外重点地区以及人群、货物的查缉力度,织密“海陆空邮”全方位的口岸查缉网络。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禁止个人携带、邮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

但是,近年来警方随意邮寄精神药品出入境的情况有所增多,涉及品种繁多,如俗称“蓝精灵”的氟硝西泮,俗称“聪明药”的利他林、莫达非尼、阿莫达非尼,俗称“蓝胖子”的“减肥药”安非拉酮,含有芬特明、地西泮等成分的“减肥药”,以及含有唑吡坦、三唑仑、阿普唑仑、佐匹克隆等成分的各类“安眠药”。

警方提示,利用国际邮包私自将精神药品寄往国外或者寄递入境的行为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市民切莫随意携带、邮寄出入境,更不要轻易尝试购买、使用此类精神药品。

下一步,上海公安机关将持续高度关注国内外毒情形势变化,坚持对毒品违法犯罪“零容忍”,按照“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的原则,不断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强吸毒人员管控和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力度,努力净化上海社会治安环境。

附:常见新型毒品危害性介绍

一、聪明药

外观特点:瓶装或铝塑包装的药片或胶囊,主要从国外走私入境,标识中含有 “Modafinil”、“Methylphenidate”等英文。

主要成分:莫达非尼、哌醋甲酯。

滥用危害:直接口服,具有一定的兴奋效果,可使短暂提高注意力,常被作为“聪明药”使用,但实际并无提高智商的能力,大量摄入可导致焦虑、兴奋过度和精神狂躁,长期使用可成瘾。

二、减肥药

外观特点:瓶装或铝塑包装的药片或胶囊,主要从国外走私入境,外包装说明为泰文的最为常见。

主要成分:芬特明、芬氟拉明。

滥用危害:直接口服,因食欲抑制功能而被作为减肥药使用,大剂量使用时具有兴奋和致幻作用,可导致焦虑和精神紧张,并可诱发高血压、心悸、心动过速和心力衰竭等不良反应,严重危害健康。

三、G点液

外观特点:带有活塞的塑料管封装液体,外观类似注射器,通常标有“G-SPOT”等字样,印刷和包装较为粗糙。

主要成分:以N,N-二异丙基-5-甲氧基色胺为代表的色胺类新精神活性物质。

滥用危害:具有强烈的致幻作用,并可导致心动过速、身体抽搐和意识丧失,过量使用易诱发急性心力衰竭和肾衰竭甚至死亡。

四、第二代镇静催眠药物

外观特点:铝塑包装的药片,主要从国外走私入境,外包装上多为日文说明,不同品种溶于水后可呈现鲜艳的蓝色、红色等颜色。

主要成分:氟硝西泮、硝甲西泮、三唑仑、依替唑仑等苯二氮䓬类药物。

滥用危害:直接口服或与酒类同服,具有镇静和抗焦虑作用并可能致幻,能降低吸食兴奋类毒品后产生的失眠和抑郁症状,长期使用易成瘾,可导致运动与意识障碍,大剂量下可使人失去意识。

    责任编辑:高文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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